【专利】业务详解
专利的分类:
发明、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申请流程:
发明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时间周期: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2年左右,外观设计专利需要3-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需要4-8个月。
保护期限:
发明:20年
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10年
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发明和实用新型:1.技术交底书(我们提供模板)
2.产品的附图(如果没有,本公司免费画)
3.我们的专利人员需要与发明人进行沟通。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专利权是专利制度的核心。一般认为,专利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主管机关依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他人未经允许而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也可以说,专利权是发明创造的合法所有人依法对其发明创造所享受的独占权。
专利权具有客体(发明创造)的无形性、授权的地域性、存在的时间性和权利的独占性等特点。
一、客体的无形性
法律意义上的客体是指主体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就专利权而言,主体(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发明创造,因此,发明创造时专利权的客体。与有形财产不同,尽管发明创造往往会以有形载体例如某种产品的形式出现,但其实质却是无形的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方案。这种无形的技术方案或设计方案要被人感知,必须借助于一定载体,但这一载体的灭失,并不导致客体及其权利的丧失。而有形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与载体,则是不可分的。载体灭失将导致客体灭失,进而导致权利消失。客体无形性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的特征。
二、授权的地域性
专利权只在授权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即授权的地域性。各国的专利制度相互独立,专利权由各国的政府主管机关按照其本国法律授予,只在授权的国家范围内有效。发明人或者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一国获得的专利权,并不在别国受到保护。因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如果希望在不同国家得到保护,一般需要分别向各国申请获得授权。
三、存在的时间性
专利权是一项有期限的民事权利。各国法律部对专利权的期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例如我国《专利法》就规定,威海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期限届满后,虽然发明创造本身依然存在,并且可能仍然具有实施的价值,但专利权不再存在,原来受法律保护的客体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自由利用。而有形财产则不同,一般而言,只要客体存在,权利就会持续存在,没有期限限制。
四、权利的独占性
专利权具有独占性。根据法律规定,专利权专属于权利人所有,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实施。在这一点上,专利权与有形财产的所有权既有相同之处,又存在不同。就有形财产所有权来说,其客体的有形性决定了权利主体对其具有一种天然的独占。例如某人拥有一个杯子,那么通常这个杯子在其占有、控制之下,他人被自然排斥。反过来,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主体对杯子的占有也往往意味着所有权的存在。但就专利权而言,对其保护客体即发明创造(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方案)的占有(即了解技术方案或者设计方案),专利申请,并不意味着对其享有独占权。因为发明创造一旦被公开,就能够为任何具有相应知识的人所了解和利用。只有当法律就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加以明确规定,专利权才具有独占性。此外,专利申请,同样的有形财产,例如批量生产的杯子,可以同时由多个主体分别所有,各自的所有权互不相扰。但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则不能由多个主体分别所有。也正是处于这个原因,如果就一项发明已经对一个申请人授予了专利权,就不能再同一地域内再给另一个申请人授权,即使该申请人也是独立作出了这一发明。